第37章 浮屍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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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發現,必然前去報官,那小人可能還未回到鄉裡,就會東窗事發。

    ” “小人隻好再次冥思苦想,這還真的讓小人想到一件小事,河堤每年都有龍冒頭,需要大量的鎮河石,而鎮河石就在小樹林旁邊,隻要埋在鎮河石下面即可無憂。

    ” “大人可能有所不知,鎮河石之地,除非官府有令,任何百姓不得擅自挖掘鎮河石,移動鎮河石。

    而且,鎮河石在水漲之時需要壓住龍冒頭位置,可在水退之時,這些鎮河石還得搬回原處,以便來年再用。

    ” “小人這才将一塊鎮河石挪開,用小人之刀往下挖了尺許見深,這才把血衣藏了進去,浮土蓋上,用小石塊砸實,再把鎮河石恢複原來位置。

    ” “做完這一些,小人才決定抛屍河中!後面的和大人所猜測全部一緻,小人抛屍以後,先旱路就是為了迷惑小人當日的行蹤,最後再返水路回到家中,先是将銀票放在家中石盒之中,藏于小人家中附近竹林中的茅廁大缸之下,當日用的刀洗幹淨以後,放到小人和發妻同睡之枕中。

    ” (明代普通百姓結婚用的枕頭是長枕,長度一般合現在的70厘米(二尺二寸)左右,厚度為10.6厘米(三寸三毫)左右,寬度為17.6厘米(五寸五毫)左右,俗稱同床共枕。

    稍許有錢人家是軟綢裹香木而制,沒錢人家是麻布碎布加谷類外殼或者就是谷類外殼放置麻布袋之中,至于什麼石枕,檀木枕,玉枕,藥枕,瓷枕,水晶枕那都不是一般百姓人家睡的,而且那種枕頭也是單枕較多) “大人,小人所述之罪,再無一絲隐瞞,且小人家中發妻,兒女皆不知此事,還望大人不要牽連,小人願認罪伏法。

    ” “武淳豐,立即前去劉康家中,将劉康所藏銀票悉數取出。

    ” “是,大人!小的立即帶人前去。

    ” “劉康,你家中兒女幾何?” “大人,小人家中三兒兩女,大女今年剛十三,小兒今年剛四歲。

    ” “劉康,你家中田地幾何?” “大人,小人家中三畝熟地,兩畝山林之地,生地一畝六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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