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公义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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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肉,不是說你将肉平分給大家就叫做公平,那樣做隻會适得其反。

     長者貴者會因為分的少而心中不滿,幼者賤者會因為分得多而心中忐忑。

     哪怕到了後世,在餐桌上你也得先給尊長者敬酒端水。

     唯有遵循時代本身的規則,以長幼尊卑,以及聲望大小來進行合理分配,才能讓人心服口服,這才是本時代的公平。

     至于他那伯兄,因為跛腳之後,對整個平安裡幾乎沒什麼貢獻,年齡在裡中也不算最大,最終隻分到兩斤下等牛肉和一斤羊肉。

     這讓吳伯很不滿,在心裡将章伯和裡典罵了個狗血淋頭。

     但在其他人看來,吳廣分肉不避親疏,一切按尊卑貴賤,聲望和貢獻大小來分,确實十分公正,皆交口稱贊。

     将牛羊豬三牲的肉分完後,吳廣又以鄉黨幫扶為由,将牲畜的下水分給了鄉中的鳏寡孤獨等弱者,作為對他們的關愛。

     因為隻是些牲畜下水,已經得到上等肉的裡典、章伯沒有異議,甚至還誇獎吳廣仁愛,能親近鄉人。

     那些得到牲畜下水的老弱孤寡之輩則驚喜交加,拜謝不止。

     社祭順利結束,除了吳伯外,整個平安裡的人都對吳廣交口稱贊。

     他們之前對吳廣的印象是慷慨仗義。

     現在則認為吳廣行事公正,又有關愛弱小之心。

     不少人在私下贊歎:“吳叔分肉甚公,吾等服矣!” …… 秋社後,吳廣察覺到自己在平安裡的地位再度提升。

     如果說之前的他慷慨分享獨輪車,裡人對吳廣喜愛感激,那現在就是感激後還多了一絲尊敬。

     吳廣知道未來想要在亂世中立足,必須有支持他的力量,鄉黨姻親就是其中最鐵杆的那号,也是真正的基本盤。

     “劉邦手下的蕭何、曹參、樊哙好像都是沛縣鄉黨,也是他的死忠。

    ” 吳廣年歲尚輕,自然是比不上劉邦在沛縣混了幾十年的名聲。

     他現在能暢行的隻有平安裡一地,在太康鄉中有些名聲,但不多。

     “平安裡的青壯約五六十人,與我最親者有兩個,一是沖兒,二是阿牛。

    如果将來行大事,他們都是我的心腹,要好好培養才是。

    ” 現在已經到了二世元年的前夕,距離那個時間點不遠了,他必須要為未來做準備。

     秋收之後,沒什麼農活可做。

     吳廣便常邀吳沖與阿牛兩人去林中伐木和布置陷阱捉鳥獸。

     秦法規定仲春二月後,就不準黔首到山林中砍伐木材,要一直等到七月才放開禁令。

     他們陽夏縣天高皇帝遠,一般來說隻要沒人告你,官府也懶得去管。

     但凡事總怕有小人作祟,萬一真有人告奸,還不是得自認倒黴。

    所以黔首們大多會選擇在秋收後到冬天的一段空閑時間裡,去林中将明年上半年的柴火砍夠。

     吳廣的做法符合常理,并未引起人的注意。

     而在那山林中,有樹木為掩蔽,他剛好教授吳沖和阿牛識字,以及聊一些可以增加感情的東西。

     時間如白駒過隙,轉瞬而過。

     一晃便過完了九月,進入了第二年的十月。

     秦二世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