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草台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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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了,咱們最少能賭到月底……” “這幾年咱們一直在這兒賭,也沒人管過,怎麼今兒就犯法了?” 他們吵吵囔囔,話裡卻透着一股子委屈。

     仿佛這縣衙大堂本就是他們的賭坊,黃舉天一行才是闖入者。

     “哦?” 黃舉天嘴角微微上揚,不緊不慢地反問道: “翊哥是誰?” “就是鄭翊啊,咱縣的司法佐,平日裡管刑訊的!” 回話之人忙不疊地解釋道。

     接着,黃舉天又細細詢問了這些人的基本情況。

     其中大多是澄邁本地土生土長的漢民,隻有寥寥幾個,是從隔壁縣特意跑來尋樂子的。

     賭本也着實不大。

     這裡畢竟是瓊州,家底殷實的有錢人,自會出入更為高檔的賭坊; 而普通百姓收入微薄,實在拿不出多少銅錢用作賭資。

     審訊過後,黃舉天返回大堂,與李景讓低聲合計了許久。

     最終,兩人決定,今夜僅對這些人予以訓誡,而後便放他們歸家。

     主要基于兩點考量: 其一,雖說《唐律疏議》明令禁止賭博行為,可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卻約等于沒有執行、看情況執行。

     緻使民間賭博之風從未杜絕,許多百姓甚至不知道賭博犯法。

     其二,《唐律疏議》對賭博行為有着明确細分。

     賭博财物的,依據所得财物多寡來定罪量刑,以五匹為界限,五匹以下的視作輕罪,施以“杖一百”的刑罰; 若是所得财物超過五匹,便“準盜論”,也就是依據贓物數量,參照盜竊罪來論處。

     而聚衆賭博呢,哪怕沒有從中獲利,參與之人也得“杖一百”。

     黃舉天與李景讓初來乍到,人地生疏。

     即便有心明正典刑,也不得不顧及當地的實際民生。

     他們要是真的狠下心來,把這三十多人全都杖責一百,那往後發布的任何政令,怕是都會遭到當地百姓的強烈抵觸,無法順利推行。

     李景讓輕歎一聲: “必須得法外容情啊。

    ” 黃舉天默默點頭,又道: “來日方長,對民衆的教化不急于一時。

    ” 當前最重要的,是把澄邁縣衙這間草台班子,重新搭起來。

     此時,那三十多個參與賭博的百姓,都已被放出了縣衙。

     李景讓的老仆則帶着從廣州來的官差們,生火做飯、收拾卧房,為生活起居做準備。

     黃舉天把那位名叫劉谷的老衙役,再次傳喚到跟前,語氣平和道: “放心,我不會為難你。

    你隻需去把那個組織賭局的,叫什麼……翊哥,給我叫過來。

    ” 話一出口,黃舉天自己都覺得有些荒謬。

     心想這要是在長安,縣司法佐在縣衙私設賭場,那些禦史怕是氣得要噴出火星子來。

     劉谷吓得渾身顫顫巍巍。

     他“撲通”一聲跪倒在地,對着兩位上官恭恭敬敬地磕了六個響頭。

     随後小心翼翼地把黃舉天給的銅錢放在一旁,才手忙腳亂地提起燈籠,一路小跑着出去。

     沒過多長時間。

     夥房裡的鍋才剛剛燒熱,那名叫鄭翊的吏員,便人未到聲先至—— “李縣令!屬下非但沒有私設賭局,反而是在保護這些百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