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1章 唐兰的故事(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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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局長聽完,轉過頭對李欣說道,你們呢,也說說吧。

     李欣見局長問自己,不慌不忙從公文包裡拿出了一摞文件,一份份的向局長遞交。

     一邊遞交,一邊解釋,這是工商檔案,唐勇已經不是股東。

    新股東持股75%,是公司的絕對控股方。

    這是股東會決議聘任本人擔任公司的董事長助理,同時聘任宋明武擔任公司保安部部長。

    這是勞動合同,外面的38名保安都是我們公司正式聘用的安保人員。

     這份股東會決議确定解除唐勇、唐陽、唐偉等16人的勞動關系,理由是徇私舞弊,損害公司利益。

    這份股東會決議決定對公司進行清算,2/3的股東通過的,具備法律效力。

     對于唐勇先生剛才的言論,我必須予以糾正,公司不是唐勇的,是股東的。

    唐勇既不是股東,也不是公司員工,這個公司跟他沒有任何關系。

     說到這裡,旁邊一名警察插話說,就算是這樣,你們也不能随意把會計憑證拿走啊,這是犯法行為。

     李欣把工商檔案複印件拿出來,翻出其中的一頁,對警察說道,你看,我們的公司注冊地址已經依法變更了,會計憑證不應該放在公司注冊地址嗎?這裡已經不是合法的地址了,我們依法将會計憑證轉移到法定地址,有問題嗎? 局長有些看不懂,對旁邊的一個警察說道,這事情還挺專業,通知局裡的法律顧問過來,今天必須把這個問題弄明白。

     沒過半個小時,兩名法律顧問趕到了現場,仔細研究起李欣提供的資料。

     過了一會兒,估計是研究得差不多了。

     局長說道,我對他們之間是怎麼回事兒沒有興趣,你就告訴我是治安事件、刑事事件還是經濟糾紛? 一個年長些的法律顧問說,按照我們看到的材料情況判斷,這應該是經濟糾紛。

     局長一聽,揮揮手說,經濟糾紛我們就管不了了,你們自己處理,人先散了。

     對了,告訴他們公司的職工留下繼續工作,跟公司沒有關系的人都給我滾蛋,該去哪兒去哪兒。

    有意見的去法院解決,我們公安局不管這個。

     說完,局長站起身來,夾着包就走了。

     臨走時,對身邊的一名警察說,你留下來按我部署的處理好,讓特警隊配合。

     這位副局長就是董強,原城郊派出所所長。

    随着新城區的開發建設,他的職位也得到了升遷,當上了新城區分局副局長。

     張玉龍找到他說明了情況,他當即表示在法律範圍内提供幫助。

     這次不用保安了,唐勇以及他的一群親戚,被特警押送着攆出了廠區大門,唐勇無奈隻能灰溜溜的走了。

     建材公司的清算工作快速的推進着,唐蘭聘請了省城一家着名的會計師事務所配合本市的一家審計事務所聯合作業。

     對自己的公司和唐勇的建材公司同時進行審計,不到一星期的時間,就把兩家公司的賬目搞得清清楚楚。

     唐蘭的建材公司在她不在的那段時間裡,所有的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