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唐兰的故事(12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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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售罄。

     另一方面,張玉龍組織了審計公司,對房地産公司進行了全面審計。

    發現其中有1000多萬元的資金分幾次輾轉進入了一個名叫李志鵬名下的個人賬戶上。

     這個李志鵬,張玉龍是認識的,他就是一直與張玉龍作對的那個二世祖。

     張玉龍感興趣的是他為什麼要從房地産項目上拿走這麼多錢?他收集好全部證據和線索,以實名舉報的方式遞交市局經偵支隊。

     事情很快就查清楚了,這個李志鵬正是唐勇的幕後大哥。

     唐勇通過李志鵬的一個小弟和李志鵬認識後,見這位大哥是副市長的兒子,手眼通天,就把萌生竊取唐蘭公司資産的想法和盤托出。

    李志鵬也覺得這是個機會,就開始為唐勇出謀劃策,一步步完成了計劃,将唐蘭送進了監獄,侵吞了她公司的财産。

     唐勇因職務侵占、非法挪用上億元資金,指使他人縱火,造成兩名工人死亡,五名工人重傷,還有十幾個人輕傷的,直接損失近千萬。

    犯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數額特别巨大,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罪,後果嚴重,數罪并罰,被判處了無期徒刑連帶民事賠償責任。

     李志鵬因非法侵占、敲詐勒索他人上千萬元資金,指使他人縱火,造成兩名工人死亡,五名工人重傷,還有十幾個人輕傷的,直接損失近千萬。

    犯非法侵占罪、敲詐勒索罪數額特别巨大;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罪,後果嚴重,數罪并罰,被判處了無期徒刑連帶民事賠償責任。

     唐勇的那些親戚們也因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放火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被判了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及民事賠償責任。

     唐蘭得到了市局經偵支隊追繳回的贓款和法院判決民事賠償款。

     在這次為趙剛夫婦複仇的行動成功後,張玉龍、周波、黃利明和唐蘭等人分配了這個房地産項目的利益。

     但趙海安和吳磊堅決不要分配的利益,表示就是給張玉龍的好友幫忙,讓張玉龍等人都心懷感激。

     趙剛夫婦給于老闆于淼送去了豐厚的報酬,于淼堅決不接受,在張玉龍的勸說下,勉強接受了趙剛夫婦的感謝心意。

     李志鵬的父親李副市長,在兒子在公安局被審訊和法院審理案件期間,再次動用一切人脈資源關系為李志鵬奔走活動。

    無奈李志鵬這次事兒犯得太大,而且犯罪事實鐵證如山。

     又有唐勇死死咬着,妄圖舉報立功減刑,最後李志鵬還是被判了重罪。

    李副市長在為兒子開脫罪行時方寸大亂,有些事情做得很出格。

    超出了作為一個市政府領導和黨員幹部的界限,引起了市委市政府其他領導幹部的重視和不滿。

     他先是被上級紀委部門叫去誡勉談話,後來在兒子案件中不當行為被證實後,他被要求配合調查并對其不當行為進行說明。

    經過一系列的調查取證和審查,他的違紀行為被一一查實并被給予了相應的紀律處分。

    同時,根據組織安排和幹部管理權限,被免去副市長的職務,調任至市政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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