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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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過的很快,白淩君要麼忙着跟楊茜調試設備,要麼忙着使喚鬼,幾乎沒時間出門。

     正月十五之後,人們開始工作,白淩君也裹起大衣,半躺在書店門口圈起來的小吧台裡玩手機。

     擡眼就能看到窗外消融的雪從屋檐上滴落下來,路人低頭,縮着脖子,三三兩兩匆匆離去,清晨從左向右,傍晚從右向左,因為右邊再隔兩條街的地方,是林時家的大樓,以它為中心,是這個片區的商業區。

     偶爾有人路過這不起眼的小書店,也進來看兩眼,繞一圈,出來說:“老闆,你這書都舊了。

    ” 白淩君頭都不擡,手撐在椅子扶手上一揮:“愛買不買,上你們的學去吧。

    ” 客人就念念叨叨,悻悻的走了。

     二月初,楊茜房租到期,決定搬來與她同住,白淩君問了好幾遍說:“你确定吧,上班那麼遠,要是因為租不起房,那……額……”她有些心痛,但還是妥協:“你可以不再給我錢,反正你已經出師了。

    ” “沒有出師。

    ”楊茜幾乎下意識就說,說完又覺得唐突,委婉道:“我來這裡,就是想求白老師庇護,一個人在家很害怕。

    ” 于是地下倉房被收拾成次卧,楊茜住進去,每天很早就要擠地鐵通勤,白淩君偶爾早起,會幫她帶早餐,看着她風風火火出門,然後縮在吧台裡吃自己那份。

     行人來來往往,白淩君從未這麼仔細的看過臨江市清晨的太陽。

     她突然想起一些小事。

     以前她不會吃早餐,因為很麻煩,起不來,要補覺,談戀愛後才養成這個習慣,那個人總要把她薅起來,看着她迷迷糊糊吃完,又鑽回被窩裡,才去上班。

     副本裡也是。

     确定關系後幾乎都是那人整晚整晚守夜,第二天準時薅她起床,她那時就想,這人是不需要睡覺嗎,還是就純為喊她吃個早飯。

     現在看來,的确隻是不需要睡覺而已。

     失戀有股後反勁,總是在做各種事的時候,想起以前身邊還有另一個人。

     其實就一年多,白淩君也不知道為什麼後勁這麼大,可能因為莫渝秋并不是一個壞的戀愛對象,豪門繼承人,有錢有素養,玩弄感情的時候很認真,玩膩了也很果斷,沒有冷暴力,也沒說要她還錢。

     算很好了,畢竟她白淩君是什麼爛人啊,她有什麼資本,又憑什麼把人家留在身邊? 分手那天她久違的哭了,其實并沒有悲傷到需要哭成那樣的地步,但眼淚就是不聽話的往下掉,好像大腦在說:“一個ATM機而已,什麼清白不清白的,你又不在乎”,身體卻在說:“你失去了一個很重要很重要的東西。

    ” 她的确不在乎清白啊名譽啊什麼的,剛從孤兒院出來那會,她在夜店門口偷自行車賣,路邊抽煙的車主看到,把她拉到巷子裡說:“一輛自行車,再加四百,你給我用口。

    ” 當時她還未成年。

     最後男人失去半個睾丸,整條街的人都在傳:“最近有個偷車雞,玩的特野。

    ” 大白天有混混認出她來,就邊嬉笑邊喊:“今晚去哪片偷車?” 他們當梗玩,“去哪偷車”的意思就是“今晚去哪賣?” 那時候白淩君是真的,一點都不在乎,聽到聲音她停下來,不喜不怒的看着那群混混,問:“給多少?” 混混頭子很驚喜:“我們這麼多人,打個折,50一個呗。

    ” “窮逼。

    ” 她不會做這個,因為髒,怕染病,就單純想問問,看自己值多少錢。

     這條街在北邊,臨江北,城中村,後來她去南邊,才認識了莫渝秋。

    她很少白天出門,害怕走在大街上,有人認出她來,喊:“莫總包養了我們那的名妓!” 天呢。

     光是想想,就覺得莫渝秋下半輩子完了。

     所以分手那會,白淩君并不覺得莫渝秋說的話不對,也能坦然接受,但她就是堵得慌,好像身體在說,她一直以來的習慣,就是身邊有另一個人。

     這個人不能是别人,隻能是莫渝秋。

     她的味道,身形,瞳孔的顔色,舉手投足的角度……一切都恰到好處的嵌入能令白淩君感到愉悅的區間。

    白淩君不會焦躁,不會陰郁,隻要她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