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篇 后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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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小睡現在的工作是在酒吧裡給其他人當“槍。

    ” 所謂的槍,就是指幫人安排酒吧裡的座位和提供酒水的人,相當于一個中間商。

     因為自身水平高,她在不到半年的時間裡就已經掌握着一定程度的酒吧資源。

     這個她手裡一個酒吧座位的成本是1000元,而她給顧客随便就能賣到3000元以上的價格。

     在每天和裴小睡聯系的人裡,有的是頗有資産的中年老闆。

     剛幹這行不到一年,裴小睡和青梅竹馬兩個人就賺到了二十萬元。

     為了慶祝自己二十二周歲的生日,裴小睡花了兩萬塊在酒吧裡開了一個大卡座,邀請了十幾個朋友來玩。

     兩萬塊大概是她一個月的工資。

    那天晚上,大家都喝了很多酒,青梅竹馬李強濤坐在裴小睡的對面舉杯:祝你二十二歲生日快樂! 兩個人是從小一起長大的青梅竹馬,李強濤這個人沒有父母,是裴小睡家附近裡一所孤兒院裡的孩子。

     他為人很木讷,小時候經常被裴小睡耍着玩。

    但是當裴小睡和他說出自己的打算:我想去酒吧裡賺錢。

     當時李強濤的眼神很認真:我倆一起去。

     李強濤從來都是說到做到,裴小睡不管家裡父母有多麼憤怒和生氣,毅然決然地和李強濤一起來到了朋友家裡住。

     從此他們二人開始一起在夜場上班。

     李強濤每次看到那些社會人士都會下意識地把裴小睡擋在身後,仿佛十分警惕。

     但裴小睡是天生的社交能手,很快就把槍手的這套生意做得輕車熟路。

     在這期間為了夜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