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案件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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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孔馬丁靴,不是普通人家可以穿得起的,陳兵讓人去走訪,看能不能從鞋子這裡取得信息。

     其實,大家都知道,對方讓何建國這個死人來頂包,就是想要死無對證。

    這雙鞋子,對方要是想完全一點破綻不出,可以用最常見的鞋子來代替。

     對方沒有,說明ta就是要我們查得出,卻無可奈何。

     罪犯膽大妄為。

     陳兵又在警局大發雷霆。

     八孔馬丁靴,在市裡并不少見,隻是在鎮子這邊稀少。

    而且,賣鞋子的店鋪都拒絕和警方這邊提供交易信息。

     線索斷了。

     遺書通過比對,也被确定是何建國的親筆。

     表面看,這個案子已經很明朗。

     恰巧,旁邊鎮子發生了槍殺案,七死若幹受傷。

    上面說停止這個案子,立馬去協助隔壁鎮安穩人心。

     警局的人都不甘心,頂着壓力,繼續調查。

    在上面威脅說停止發薪後,不到三天,警員們之間抱怨起陳兵。

     “老大倒是一家不用養活,我們可要養人。

    ” “對啊,我上有老下有小,沒了工資,回家都是看臉色。

    ” “我雖然是一個人,但我上個月工資早花完了,現在都隻能飽一頓餓三頓了。

    ” “咳咳,老大來了。

    ” 我在陳兵身後,看見剛圍成一團的人四散開去。

     陳兵一言不發。

     走到他辦公室裡,他低聲說:“讓你見笑了。

    ” “人之常情。

    ”我明白。

     陳兵拿了一個信封給我,什麼也沒說,就讓我走。

     把信封揣進口袋,我出了警局。

     沒過幾天,王建強的案子在警局的公告欄上貼出,表示結束。

     在上面看來,是完美的結束。

     而對于陳軍和陳兵這兩兄弟,是個假象。

     辦了案,陳兵升了官,去了縣公安局。

     之後,去了京城。

     王建強的案子才終于破了。

     那天,陳兵給我的是何建國留下的證據。

     信中,何建國寫道: 我是何建國,對于王建強的死亡,我有所懷疑。

    我看見過張英在王建強的杯子裡下毒。

    是被我無意間闖見,這件事,我沒有和任何人提起。

     對王建強,我提醒過,讓他注意張英,但他不太相信我。

     在去爬山的那天,我看見張英給王建強一個杯子,他喝了。

    在汽車發動前,王建強和張英以及劉廣,三人一起走遠,回來的時候,隻有張英和劉廣。

     對于王建強,兩人都說他回家去了。

    當時,我有點懷疑,隻是想着這塊地方平緩且沒有懸崖,他們不可能傷害到他。

     直到開工的那一天,王建強沒來上班,我才知道他們的心狠手辣。

     在此,我愧于黨,愧于人民。

     因為女兒患病,我沒有在警察面前說出。

    我去找了張英和劉廣,希望他們能救救我的女兒。

     我寫下這封信,是為了贖罪,請原諒一位父親的自私。

     有這封信,京城的公安很快引起重視。

    我們也終于可以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