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欲除之而后快的眼中钉肉中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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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往的春節,黎愛福是不會讓李若風留下來的,隻是在她工作以後的這兩個春節才沒有趕她走。

     大年初一,黎愛福給了她和李若宏一人兩個紅包,包括了李檢明那份。

     黎愛福把紅包給她的時候很清楚地來了一句:“本來是不想給你的。

    ” 其實她也不想要,但她還是禮貌地接了過來,淡淡地說:“謝謝。

    ” 她知道,曆來的春節,黎愛福給李若宏的紅包都是一張一百元的再加一張十元的,而給她的最多都是十元的。

    并且從小每年她收到的紅包都要全部交回給她,也是最近兩年才沒向她要。

     其實她每年收的紅包也沒多少錢,她也不計較這些。

     春節期間,她沒有去親戚家拜年,因為離得遠,親戚都在鎮上,而城區隻有他們一家。

    她對大魚大肉的吃喝沒什麼興趣,平常也不怎麼吃零食。

     李若風找了一些比較安靜的地方看看書。

     連續幾天她都在外面,晚上才回。

     初五晚上,李檢明對她說她的四個姑明天要來,叫她不要出去。

     她知道她們一般是午後才到的,所以她算好時間才回去。

     果然她們也是剛到,都坐在客廳裡聊天,李若風跟她們各個打了招呼也在廳裡坐着陪她們。

     殷笑一共有七個兒女,分别是大女兒李紋英、二女兒李紋錦、三女兒李紋玉,兒子李成智、李檢明、李持,小女兒李紋美。

    前面三個女兒和後面的兒女年齡差距很大,後面四個年紀卻是很接近。

     四個姑中除了二姑媽李紋錦嫁在鄉下,其餘三個都分别嫁到三個互相距離不遠的鎮上,不過李紋錦後來也在鎮上蓋了房搬到鎮上住了。

     李紋英一生都在追求兒子,在生了五個女兒以後,第六七八個女兒都送了人。

     李紋錦有三個女兒一個兒子,臨老被她那個又矮又秃頭還醜的丈夫抛棄,他在外面跟一個外省女人同居了,那個女人在老家還有丈夫和孩子。

     李紋玉有一個女兒和一個兒子,她性格很潑辣,并且很愛指責别人,但當年她的丈夫在外女票妓時她也尋死覓活過。

     李紋美有一個兒子兩個女兒,她長得很漂亮,性格很活潑,十八歲就結婚了,盡管她的丈夫比她大了整整十歲,卻從未停止過在外偷吃,是那種隻要有機會,什麼年紀外貌的女人都不放過的人。

     其實她們還有個大姐叫李紋慧,殷笑說她小時很乖巧聽話,但在她幾歲的時候送人了,生死不明。

     而李成智在幾年前已經因病去世了。

     幾個女人聚在一起,少不了提些煩惱事,生活哪有那麼多喜事呢。

     李若風隻是聽,從來不插嘴,她習慣了聽她們互相唠叨生活瑣事,她們也會說說自家孩子們的事。

     李紋玉和李紋美是除了伯娘周彤以外家族裡最有錢的人,她們的起家都是因為房地産。

     李若風曾經幾次勸過李檢明買地,但是李檢明聽不進去她的話。

     李檢明回來坐了一會就走了,黎愛福與她們關系向來不好,對她們愛搭不理,李若宏就在房裡玩電腦,基本都不出來,隻有殷笑和她們說話。

     她們回家的時候,殷笑也跟她們的車走了。

     李若風從不喜歡過年,因為她過過太多無家可歸的新年。

     李檢明習慣了隻要他不高興随時都會把她趕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