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以史为鉴【4.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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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平二年,春正月丁醜日。

     穢貊寇樂浪,圍帶方,帶方令魏哲率義兵滅之。

     ----------------- 這便是朝堂對此事的記載,寥寥數語,并無多少人在意。

     不過洛陽那邊不當回事兒,此事在樂浪郡周邊卻傳的沸沸揚揚。

     不少東夷部落都記住了帶方令魏哲這個名字。

     雖不知道此戰詳情,但能全殲索盧部四千騎已然足矣說明一切問題。

     經此一遭索盧部都不能說是元氣大傷了,而是直接分崩離析。

     尤其是在得知索盧虎被陣斬之後,周遭穢貊部落直接一擁而上将索盧部給瓜分的幹幹淨淨,倒是省去了魏哲不少麻煩。

     不過有一點,這些人在瓜分了索盧部的草場之後,都默契的避開帶方縣一帶,這便是畏威而不懷德。

     一來一去,倒是讓帶方縣周邊的生存環境改善了不少。

     …… 翌日,帶方縣寺。

     “子義,恭喜了。

    ” 當太守府的郡吏離開之後,戲志才便笑着調侃道:“今日總該請我喝一杯了吧?” 聞聽此言,太史慈頓時哈哈大笑道:“請!都請!” 這次穢貊入寇被殲魏哲雖為首功,可太史慈的功勞也不小。

     再加上太史慈在黃巾之亂中也立下過汗馬功勞。

     故這次以前後軍功,太史慈終于被封為帶方縣尉。

     二十歲的年紀就能出任一方大縣的縣尉,也難怪太史慈這麼高興,太史慈之母管氏更是覺得自家兒子跟對了人。

     當然,魏哲也有封賞,尚書台選部曹将他今年的考課評為“最”。

     并且對于魏哲在帶方複置“屯田六部”的請求,尚書台也予以同意。

     而這才是最讓魏哲高興的。

     話說在邊郡屯田向來都是大漢朝的舊例,意圖通過屯田解決邊軍的糧食問題,譬如光武帝時就曾經在并州邊郡廣為屯田。

     隻是随着朝政混亂,絕大多數的邊郡屯田後來都漸漸廢棄了。

     比如玄菟郡、遼東郡、樂浪郡早年間也有不少屯田,可随着塞外蠻夷的日漸蠶食,最終都陸陸續續的荒廢了。

     …… “田氏、張氏一除,明公的根基算是穩了!” 當夜在太史慈的家宴上,戲志才忍不住如此感慨着。

     聞聽此言,魏哲頓時深以為然。

     說實在的,即便魏哲自己都沒想到這次的收獲這麼大。

     雖然他隻滅了陽丘田氏、昭明張氏兩家豪強,但是抄沒的田畝卻足足有五百三十六頃,至于粟、麥、豆、糜、苜蓿等糧草,更是足足堆滿了十三個糧倉,總計估計能有十萬石之多。

     要知道帶方縣的《墾田租簿》上也不過僅記載了七百六十八頃田畝。

     數日前魏哲下令收繳田賦時,報上來更是隻有三百二十七石稅糧。

     并且經過搜檢,這次所獲徙附、奴客、仆役,足足有七千多人。

     至于鐵礦、鹽田、鑄坊匠所就不用說了,反正都比官營作坊強。

     簡單來說,就是這次魏哲直接繳獲了半個帶方縣,也難怪先前田文等人那麼嚣張。

     正是靠着這些隐匿的人丁、田畝等物,才使得地方豪強日漸強盛。

     也就是帶方偏遠苦寒,要是在人煙稠密的中原郡縣,稍微大一點的地方宗族就能聚集青壯數千人抵抗官府,豪族大家占田數百或千頃也是尋常事,地方勢力想要解決遠不像帶方縣這麼簡單。

     倘若易地而處,魏哲還真未必敢像對待陽丘田氏一樣在内陸行事。

     不過話又說回來,至少在短期之内,魏哲是不需要擔心糧草問題了。

     而且如此多的生産資源,魏哲也要想辦法消化掉,否則就真是暴殄天物了。

     當魏哲談到這個話題時,戲志才亦是微微颔首。

     畢竟倘若處置不好,百姓最後恐怕還是要脫籍流亡,托庇于豪強門下。

     于是當太史慈與鐘扈拼酒的時候,兩人索性就在一旁讨論起如何安置。

     隻見戲志才問道:“不知明公準備如何處理那七千多俘虜?” 當着戲志才的面魏哲也不隐瞞,直言道:“田張兩家門客及嫡脈族人俱入鐵礦勞役十年,至于其他各房族人遣散各鄉社,不得令其聚居。

    ” 戲志才聞言不由一驚,卻是沒想到魏哲如此殺伐果斷。

     畢竟挖礦十年幾乎與死無異,也就是說起來好聽罷了。

     但是沒辦法,有孫策這個案例在,魏哲可不敢心慈手軟。

     不過對于其他托庇于兩家門下的徙附、奴客魏哲就沒這麼嚴苛了。

     隻見他一邊思索一邊開口道:“至于其他黔首……或可令其與黃巾流民一起屯田。

    ” 畢竟無論是中原的黃巾流民,還是遼東的豪強奴客,都不過是無地流亡的可憐人罷了。

     然而戲志才聞言細細思量片刻之後卻搖了搖頭,反問道:“無功者安居樂業,何以賞功?” 此言一出,倒是将魏哲問住了。

     對呀,那些黃巾流民拼命才獲得的待遇,憑什麼俘虜随随便便就得到了? 這不是小氣不小氣的問題,而是涉及到“公平”二字。

     一旦魏哲賞罰不公,那無異于自損威望。

     尤其是在這些黃巾流民初來海東,人心未定的時候,魏哲更要講信譽。

     念及此處魏哲靈機一動,頓時有了個主意。

     隻見他若有所思道:“或可将屯田兩分,一為軍屯,一為民屯。

    使二者待遇有别,如此既可賞功,又可屯田積糧,如何?” 見魏哲這麼一說,戲志才立刻眼神一亮。

     “明公這是欲改屯田舊制?” 畢竟以往大漢朝雖有在邊郡屯田的習慣,但卻沒有這麼多說法。

     魏哲聞言也不掩飾,直接點了點頭,而後詳細解釋道:“民屯之制,可令五十人為一屯,設屯長;十屯為一鎮,設勸農使。

    由縣中供給馬牛、農具,待收獲時十稅五,無需服其他徭役。

    ” 聞聽此言,戲志才不由得輕輕點了點頭。

     他是見識過苦日子的,自然知道當下大漢朝的小農黔首的壓力有多大。

     别看當下的田賦為「三十稅一」,但卻依舊不斷有小農賣田為奴。

     為何?還不是其他徭役賦稅太多了,普通小農實在無法承擔。

     實際上這些奴客在耕種豪強之田時,一般都要見稅十五,也就是對半分,并且豪強可不提供什麼馬牛、農具,往往都需要自家承擔。

     可即便如此,對于那些失地黔首來說已經算不錯了。

     所以隻有那些不知民之窮苦者,才會感慨黔首小民不知禮節榮辱。

     “那軍屯呢?該用何制?” “軍屯大緻類同民屯。

    ”隻見魏哲駕輕就熟道:“可令十人為一什,設什長;五什一屯,設屯長;兩屯一曲,設假軍侯;五曲一部,兩部一營,設假司馬。

    由縣中供給馬牛、農具,待收獲時官四私六,無需服其他徭役。

    ” 說到這裡,魏哲補充道:“若無意外,屯田營地不變,凡軍屯者俱為屯兵,且耕且戰,駐守一方。

    ” 之所以用軍制編戶,就是為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