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公主使不得,我可是反派(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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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呆呆愣愣的,好像完全傻掉了一樣,看起來格外可愛。
達瑞斯沒忍住捏了捏他的臉,随後湊到他耳邊,低低一笑,“看你的樣子好像聽說過我,你很害怕嗎?” 趙永澈耳朵癢癢的,連忙退後一步,和他保持距離。
“那倒沒有,我隻是很驚訝你為什麼會說漢語,達瑞斯這三個字我隻聽塔瓦娜王後提過,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你很厲害嗎?為什麼我要怕你?而且你不是白雪公主嗎?為什麼要說自己是達瑞斯?” “嗯……這麼多問題我該先回答哪一個呢?”達瑞斯歪頭,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他。
趙永澈被他盯得渾身不自在,側過身說:“你想先回答哪個就先回答哪個。
” 達瑞斯點點頭,收回目光,正色道:“我既是白雪也是達瑞斯,作為達瑞斯,我在一千多年前就已經死了,死的那一年,我剛好三百歲。
你聽過塔瓦娜說過這三個字,但并未将這三個字和我的名字聯系起來,想來她是在迷失森林聽七個小矮人提過達瑞斯家族。
可她并不知道達瑞斯家族是哪一個家族,因為達瑞斯是我的名字,這個家族其實是莫利安家族。
當時,莫利安家族遭遇劇變,幾乎都死光了,隻剩下我和我姐姐兩個人,那時,我六歲,我姐姐十歲。
沒了家族中長輩的依靠,年幼的我們生活得舉步維艱,甚至隻能乞讨為生。
我還記得那是一個無比寒冷的冬日,我身體受寒,高燒不退,姐姐求助來往的富貴之人。
可是那麼多來往的馬車,沒有一輛為我們而停留。
漸漸地,我扛不住,陷入昏迷。
等我醒來後卻發現姐姐已經不見了,而我也被一個叫道森的怪老頭留在身邊當奴隸。
起初我以為姐姐為了救我,迫不得已地把我賣給了他,所以我就告訴自己以後安安分分地做事,希望有朝一日能博得道森的同情去見姐姐一面。
隻是我萬萬沒想到,道森不是一個普通人,他是一個亡靈法師,為了追求至高無上的法力,竟然用活人獻祭。
剛開始,他每獻祭一個人類,他的法力就會大幅度增長,可次數多了,他的法力就開始停滞不前。
為此,他隻能尋找别的辦法。
而這個辦法的媒介就是我。
我天生體質特殊,百毒不侵,妖魔鬼怪無法靠近,最神奇的是,我受了傷會自行愈合。
他之所以會救治我,把我留在身邊,就是因為吃我的血肉比獻祭任何一個人都管用。
可他并不打算殺了我。
因為他知道我受傷後會自行愈合,所以他每次隻割下我身上的一塊肉,等我的傷口愈合又割另一塊。
如此一來,我不會死,可以一直為他提供新鮮的血肉,但我……生不如死。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五十年,五十年後,道森返老孩童,擁有了長生不老的能力。
随後他憑借年輕英俊的外貌娶了一個年輕貌美的妻子,生下一兒一女。
可沒過多久,他的妻子發現了他的秘密,要求一起吃我的血肉,以此永葆青春。
道森同意了。
我的痛苦也加劇了。
我試圖逃跑,可每一次都被他們抓了回來。
為了禁锢我,他們……砍斷了我的四肢。
可因為我特殊的體質,我的四肢會慢慢長出來。
為此,他們會定期砍斷我的四肢,讓我不人不鬼的活着。
我想死,可我死不了。
我隻能麻木不仁地活着。
” 達瑞斯說到這裡,緩緩閉上了眼睛,睫毛根部漸漸濕潤。
趙永澈怔怔地看着他,說不出一句話。
達瑞斯走到桌子旁,倒了杯水喝,緩緩坐下,閉着眼繼續回憶,“十七年後,道森的兒女長大了,他們也發現道森的秘密,吵着鬧着要長生不老。
為了安撫他們,道森當天帶着他們一起來看我。
我恐怖的樣子吓跑了他們。
可是第二天,他們又壯着膽子親自砍傷我。
達瑞斯沒忍住捏了捏他的臉,随後湊到他耳邊,低低一笑,“看你的樣子好像聽說過我,你很害怕嗎?” 趙永澈耳朵癢癢的,連忙退後一步,和他保持距離。
“那倒沒有,我隻是很驚訝你為什麼會說漢語,達瑞斯這三個字我隻聽塔瓦娜王後提過,其他的我就不知道了。
你很厲害嗎?為什麼我要怕你?而且你不是白雪公主嗎?為什麼要說自己是達瑞斯?” “嗯……這麼多問題我該先回答哪一個呢?”達瑞斯歪頭,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盯着他。
趙永澈被他盯得渾身不自在,側過身說:“你想先回答哪個就先回答哪個。
” 達瑞斯點點頭,收回目光,正色道:“我既是白雪也是達瑞斯,作為達瑞斯,我在一千多年前就已經死了,死的那一年,我剛好三百歲。
你聽過塔瓦娜說過這三個字,但并未将這三個字和我的名字聯系起來,想來她是在迷失森林聽七個小矮人提過達瑞斯家族。
可她并不知道達瑞斯家族是哪一個家族,因為達瑞斯是我的名字,這個家族其實是莫利安家族。
當時,莫利安家族遭遇劇變,幾乎都死光了,隻剩下我和我姐姐兩個人,那時,我六歲,我姐姐十歲。
沒了家族中長輩的依靠,年幼的我們生活得舉步維艱,甚至隻能乞讨為生。
我還記得那是一個無比寒冷的冬日,我身體受寒,高燒不退,姐姐求助來往的富貴之人。
可是那麼多來往的馬車,沒有一輛為我們而停留。
漸漸地,我扛不住,陷入昏迷。
等我醒來後卻發現姐姐已經不見了,而我也被一個叫道森的怪老頭留在身邊當奴隸。
起初我以為姐姐為了救我,迫不得已地把我賣給了他,所以我就告訴自己以後安安分分地做事,希望有朝一日能博得道森的同情去見姐姐一面。
隻是我萬萬沒想到,道森不是一個普通人,他是一個亡靈法師,為了追求至高無上的法力,竟然用活人獻祭。
剛開始,他每獻祭一個人類,他的法力就會大幅度增長,可次數多了,他的法力就開始停滞不前。
為此,他隻能尋找别的辦法。
而這個辦法的媒介就是我。
我天生體質特殊,百毒不侵,妖魔鬼怪無法靠近,最神奇的是,我受了傷會自行愈合。
他之所以會救治我,把我留在身邊,就是因為吃我的血肉比獻祭任何一個人都管用。
可他并不打算殺了我。
因為他知道我受傷後會自行愈合,所以他每次隻割下我身上的一塊肉,等我的傷口愈合又割另一塊。
如此一來,我不會死,可以一直為他提供新鮮的血肉,但我……生不如死。
這樣的情況持續了五十年,五十年後,道森返老孩童,擁有了長生不老的能力。
随後他憑借年輕英俊的外貌娶了一個年輕貌美的妻子,生下一兒一女。
可沒過多久,他的妻子發現了他的秘密,要求一起吃我的血肉,以此永葆青春。
道森同意了。
我的痛苦也加劇了。
我試圖逃跑,可每一次都被他們抓了回來。
為了禁锢我,他們……砍斷了我的四肢。
可因為我特殊的體質,我的四肢會慢慢長出來。
為此,他們會定期砍斷我的四肢,讓我不人不鬼的活着。
我想死,可我死不了。
我隻能麻木不仁地活着。
” 達瑞斯說到這裡,緩緩閉上了眼睛,睫毛根部漸漸濕潤。
趙永澈怔怔地看着他,說不出一句話。
達瑞斯走到桌子旁,倒了杯水喝,緩緩坐下,閉着眼繼續回憶,“十七年後,道森的兒女長大了,他們也發現道森的秘密,吵着鬧着要長生不老。
為了安撫他們,道森當天帶着他們一起來看我。
我恐怖的樣子吓跑了他們。
可是第二天,他們又壯着膽子親自砍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