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无形证据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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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錢淺問,“所以李蜜雇你幫她的車打蠟?” 熊志剛說,“我隻收了她25塊,然後她就邀請我進屋了,後面的你們就應該知道是怎麼回事了吧。

    ” 錢淺說,“你是說李蜜對你獻殷勤。

    ” 熊志剛說,“對啊,她很主動的,開門的時候就像性感小貓,不像别的女生,都穿家居服,錢也準備好了,她不一樣,要不然我該怎麼想?” 李琳琳說,“我可不那麼想,強迫她後,你想到她知道你的名字,還有工作地點,要是她報警,你可能被判25年以上,甚至無期徒刑。

    ” 錢淺說,“因為你慌了,所以殺了她,别說是無期徒刑,你現在可能被判死刑。

    ” 熊志剛說,“你們真會胡扯。

    ” 律師說,“我當事人車内并沒有找到兇器。

    ” 錢淺說,“你的當事人離開公寓後,帶着兇刀,去了洗車廠,幾小時後張福開進來,于是把刀藏在他的車裡,還把張福的尾燈敲碎,好讓警察在路上把攔下來。

    ” 律師問,“他湊巧把刀藏在李蜜鄰居的家的車裡?” 錢淺說,“不是湊巧,算他好運,張福走背運,如果沒有張福,會有李福,陳福,隻要是龍城灣公寓的車,你認出他車窗上的停車證。

    ” 李琳琳說,“你把尾燈打破,藏了刀子,張福就成了嫌犯。

    ” 錢淺拿出銀鍊子,“你認得這個嗎?軍籍牌上的名字是李軍毅,是李蜜的父親。

    ” 熊志剛說,“是她自己送我的。

    ” 錢淺說,“她送給你的?那為什麼你要把它藏起來?為什麼去廁所前還帶着牌子,出來就不見了?我檢查了廁所,在馬桶水箱裡找到的,這是驗屍照片,扯開項鍊的擦傷就是證據。

    ” 李琳琳說,“她死了以後。

    。

    。

    才把鍊子送給你。

    ” 24小時到了,庭審開始。

     錢淺說,“被告自願至警局提供DNA樣本,我們迅速化驗樣本做分析。

    ” 檢察官問,“你們比對了熊志剛的DNA,和現場找到的體液樣本是嗎?” 錢淺說,“對,兩者相符合。

    ” 檢察官說,“法官大人,我們沒有其他問題了。

    ” 法官問對方律師。

     律師說,“我對錢錢調查員沒有問題。

    ” 法官說,“根據物證,我有相當證據指示被告,依性侵害及謀殺李蜜罪名被起訴。

    ” 聽完法官的宣告,大家終于松了一口。

     錢淺走到李甜面前,“我很遺憾,令尊的軍籍牌現被妥善保管,我會确保它送還你手上。

    ” 李甜說,“謝謝你。

    ” 警長姗姗來遲,“對不起,我來晚了。

    ” 郭天說,“沒有,你還蠻準時的,附近應該有記者會吧?” 警長開心的說,“我要錢錢跟我一起去,他們可能會問到我不懂的範圍,趕快跟我到走廊彙合。

    ” 錢淺說,“警長我不太會應付媒體。

    ” 郭天說,“你不用講很多話的,去吧。

    ” 錢淺說,“先謝謝你。

    ” 郭天說,“謝什麼?鑒證科見。

    ”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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