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2章 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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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楚王熊章向範蠡提及楚國制度改革後的第三天,宗正子闾從襄郢返回郢都。
随後楚王熊章立即召集理政殿大臣以及禦史大夫等數人,共同商議制度改革事宜。
禦前會議上,衆人對熊章的設想展開熱烈讨論,并提出一些補充和修改建議。
例如,令尹彌生建議在刑部之外設立一個專門的司法審判部門,希望剝奪刑部的判決權。
熊章覺得這個主意不錯,他果斷地将刑部改為警察部,使其專門負責全國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緝拿盜匪,維護地方安定。
同時,他決定在各郡縣設立專門的警察隊伍,負責地方治安事務。
這些警察隊伍的成員将優先從退役軍人中招募。
這樣一來,不僅可以利用他們的軍事經驗,還能解決部分退役軍人的就業問題。
各地警察受警察部和地方主官的雙重領導。
于是,一個全新的機構——大理寺應運而生。
它的設立旨在處理由警察部門提交的公訴案件,并依據楚國的法律進行審判。
同時,這個機構還具備受理各郡縣、鄉裡和村莊之間民事糾紛的職能,同樣遵循楚國的法律進行審理和裁決。
為了确保司法公正,大理寺的權力得到了進一步強化。
在各個郡縣,都建立起了大理寺的分支寺院,這些分院直接隸屬于大理寺的管轄之下,不受當地主官的影響。
這樣一來,地方官員便失去了幹擾司法的權力,從而保障了司法的獨立性。
就在禦前會議召開後的第三天,楚國正式頒布了一系列有關政治體制改革的條文,并将其納入楚國的法律體系之中。
這一舉措标志着楚國的政治制度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向着更為高效、公正和有序的方向發展。
楚法對于楚國制度進行了明文規定。
楚國作為一個龐大而強盛的國家,其政治體制嚴謹且高度集中。
楚法規定,楚國一切權力皆歸屬于至高無上的楚王,他肩負着神聖的使命,秉承着上天賦予的天命來治理萬民。
楚王的地位尊崇無比,神聖不可侵犯。
在楚國,負責民政事務的最高機構便是理政殿。
這個重要的部門由七位理政殿大臣共同管理,他們分别是:理政殿總理大臣彌生、理政殿大臣子闾、理政殿大臣景琰、理政殿大臣端木賜、理政殿大臣樊須以及理政殿大臣範蠡。
此外,還有一個職位暫時空缺。
理政殿大臣的人員官職有所變動,熊章取消了如令尹、左尹,右尹等官職,上将軍孫念這次被熊章調離的理政殿。
理政殿下設有多個部門,包括吏部、戶部、教育部、警察部、兵部、工部、工商部和外交部。
這些部門各自承擔着不同的職責和任務,囊括了楚國大部分都權責,共同推動着楚國的繁榮與發展。
其中,吏部和警察部由理政殿總理大臣彌生直接分管; 戶部和工部則由理政殿大臣樊須負責管理; 外交部交由理政殿大臣端木賜主管; 工商部由理政殿大臣範蠡負責; 宗正府和教育部由理政殿大臣子闾分管; 兵部則由理政殿大臣景琰分管。
這種明确的分工使得各理政殿大臣确立其在楚國的政治地位和權柄,也能有效的監督各個部門能夠高效地履行職責,确保楚國的穩定與繁榮。
如今的吏部尚書乃是原淮陽郡郡守沈明擔任,而這位沈明正是州來侯沈諸梁的長子。
他已在淮陽郡郡守這個職位上辛勤耕耘了八年有餘,如今更是一躍成為了八部之中權責最為重要的吏部尚書。
可以說,州來侯作為最初就積極主動地投靠熊章的封君,如今已經收獲了巨大的利益回報。
随着沈明的升職,淮陽郡郡尉李木接過了淮陽郡郡守這一重
随後楚王熊章立即召集理政殿大臣以及禦史大夫等數人,共同商議制度改革事宜。
禦前會議上,衆人對熊章的設想展開熱烈讨論,并提出一些補充和修改建議。
例如,令尹彌生建議在刑部之外設立一個專門的司法審判部門,希望剝奪刑部的判決權。
熊章覺得這個主意不錯,他果斷地将刑部改為警察部,使其專門負責全國民事和刑事案件的偵查工作,緝拿盜匪,維護地方安定。
同時,他決定在各郡縣設立專門的警察隊伍,負責地方治安事務。
這些警察隊伍的成員将優先從退役軍人中招募。
這樣一來,不僅可以利用他們的軍事經驗,還能解決部分退役軍人的就業問題。
各地警察受警察部和地方主官的雙重領導。
于是,一個全新的機構——大理寺應運而生。
它的設立旨在處理由警察部門提交的公訴案件,并依據楚國的法律進行審判。
同時,這個機構還具備受理各郡縣、鄉裡和村莊之間民事糾紛的職能,同樣遵循楚國的法律進行審理和裁決。
為了确保司法公正,大理寺的權力得到了進一步強化。
在各個郡縣,都建立起了大理寺的分支寺院,這些分院直接隸屬于大理寺的管轄之下,不受當地主官的影響。
這樣一來,地方官員便失去了幹擾司法的權力,從而保障了司法的獨立性。
就在禦前會議召開後的第三天,楚國正式頒布了一系列有關政治體制改革的條文,并将其納入楚國的法律體系之中。
這一舉措标志着楚國的政治制度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向着更為高效、公正和有序的方向發展。
楚法對于楚國制度進行了明文規定。
楚國作為一個龐大而強盛的國家,其政治體制嚴謹且高度集中。
楚法規定,楚國一切權力皆歸屬于至高無上的楚王,他肩負着神聖的使命,秉承着上天賦予的天命來治理萬民。
楚王的地位尊崇無比,神聖不可侵犯。
在楚國,負責民政事務的最高機構便是理政殿。
這個重要的部門由七位理政殿大臣共同管理,他們分别是:理政殿總理大臣彌生、理政殿大臣子闾、理政殿大臣景琰、理政殿大臣端木賜、理政殿大臣樊須以及理政殿大臣範蠡。
此外,還有一個職位暫時空缺。
理政殿大臣的人員官職有所變動,熊章取消了如令尹、左尹,右尹等官職,上将軍孫念這次被熊章調離的理政殿。
理政殿下設有多個部門,包括吏部、戶部、教育部、警察部、兵部、工部、工商部和外交部。
這些部門各自承擔着不同的職責和任務,囊括了楚國大部分都權責,共同推動着楚國的繁榮與發展。
其中,吏部和警察部由理政殿總理大臣彌生直接分管; 戶部和工部則由理政殿大臣樊須負責管理; 外交部交由理政殿大臣端木賜主管; 工商部由理政殿大臣範蠡負責; 宗正府和教育部由理政殿大臣子闾分管; 兵部則由理政殿大臣景琰分管。
這種明确的分工使得各理政殿大臣确立其在楚國的政治地位和權柄,也能有效的監督各個部門能夠高效地履行職責,确保楚國的穩定與繁榮。
如今的吏部尚書乃是原淮陽郡郡守沈明擔任,而這位沈明正是州來侯沈諸梁的長子。
他已在淮陽郡郡守這個職位上辛勤耕耘了八年有餘,如今更是一躍成為了八部之中權責最為重要的吏部尚書。
可以說,州來侯作為最初就積極主動地投靠熊章的封君,如今已經收獲了巨大的利益回報。
随着沈明的升職,淮陽郡郡尉李木接過了淮陽郡郡守這一重